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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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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中国中医科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西苑医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远程网络视频复试方式进行,现将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

1、《中国中医科学院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表》。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

3、相关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单或证书。

4、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推荐信1封。

5、个人简历

6、其它证明材料:本科学校成绩排名方式或学分绩点计算方式说明;参加中国中医科学院学术活动或暑期夏令营活动的证书;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综合能力的荣誉证书或水平考试证书;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请对上述材料做目录索引,分项目类别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请在106日中午12:00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申请材料,附件命名为“姓名+申报专业名称”,附件大小不得超过15M

提交材料备用方式:若上述方式提交不成功,可将申请材料发送至xyyyzszx@163.com邮箱(已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截止至2022106日中午12:00),邮件名称为:XX中研推免申请材料。请勿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交。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20211011-1013

2、复试方式:远程网络视频复试,复试平台拟选择腾讯会议(双机位使用方法见附件),备用平台为钉钉。

考生按照要求,准备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采用双机位模式,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如图)。请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配合测试,如有问题,及时反映,做好沟通。

3、复试费用:按照北京市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100元复试费。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至我院账号。

附言:某某 中研推免复试费

户名: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账号:01091345900120105000205

开户行:北京银行万泉路支行

三、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阅读《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须知》,并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1、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均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进行。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时间表

时间

主要工作

2021.9.27-10.6

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熟悉复试注意事项,提前测试设备及安装熟悉复试平台。

2021.10.8-10.10

考生资格审核

2021.10.11-10.13

(具体分组时间待通知)

复试面试

复试前30分钟:进入网络复试间,进行话筒、摄像头等设备的调试,确保双机位均使用正常,保证手机、笔记本电量充足。

复试前10分钟:待复试考核小组秘书通知,清空复试环境内与复试有关的书籍、物品、人员,准备复试。

复试开始:根据要求完成身份确认后进行复试。

复试结束:待复试考核小组秘书通知退出复试考场,完成复试。

2021.10.14-10.15

宣布拟录取结果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综合素质面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占复试总成绩的60%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原则

1、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上报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将通过“推免管理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短信通知的申请者,务必于12小时内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http://yjstcm.ac.cn/ 以及http://portal.pgtcacms.cn/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

2)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品行不端、弄虚作假者;

3)入学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4)推免生被原推荐高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3、被确认拟录取考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度全国研究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4、资格审核与复试录取的全过程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

六、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1025日前上传扫描件至指定链接(待公布),原件开学提交。体检合格者获发录取通知书。我院拟于开学后组织体检复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从事临床专业及其他需要增加检查项的专业参照各培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生申诉的渠道,对遗留问题处理

西苑医院研究生招生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2835022(纪检办公室);中国中医科学院研招办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173

 

附件:双机位使用方法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教育处

202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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